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7XJ/2022-05387 发布单位: 民政局
内容分类: 媒体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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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万元!威海市2022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活动启动

来源: 威海晚报
时间: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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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慈善总会了解到,11月20日,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威海市2022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救助活动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本年度每人救助标准最高3万元,市慈善总会将重点救助我市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五类大病患者。

据了解,2022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对象及标准为具有威海市户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大病患者。其中,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下同)、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对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贫困家庭病患者,原则上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对向我市各级慈善组织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列入以上救助范围,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最高20%的标准给予救助。对低保、特困、一级残疾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病患者,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救助。

市慈善总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慈善大病救助具体的救助标准由各区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威海市和各区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其中,市级安排200万元,由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奖”获得者威高集团出资,重点救助全市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五类大病患者。

救助活动已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拟救助大病患者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并二次公示,所在区市残联对一级残疾人进行审核,送所在区市民政部门审批,各区市民政部门审核,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慈善大病救助活动旨在切实减轻大病贫困患者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于2023年1月14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